緬甸國家電力總體規劃的基本政策包括三個方面:確保能源安全,減輕緬甸的財政負擔,考慮環境和社會因素。
來源:水電水利規劃設計院
緬甸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成員國之一,位于中南半島西側,面積67.6萬平方公里,是東南亞陸地面積最大、人口密度最低的國家。中緬山水相連,胞波友誼源遠流長。在“一帶一路”倡議下, 中緬在電力、交通基礎設施等領域務實合作,取得積極進展。那么,緬甸電力行業的發展,今天,將與您分享緬甸電力和能源機構、國家能源新政策、電力行業、現有電站安裝分布、現有輸電線路和變電站、緬甸未來電力需求和供應情況、電力部門挑戰和戰略,了解緬甸電力行業的發展。
緬甸電力和能源機構框架
緬甸新政府上臺后,原電力部和能源部合并為一個部,稱為電力和能源部(MOEE),主要負責石油和天然氣、電力、太陽能、風能和地熱的開發;相關政府部門負責煤炭、能源效率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緬甸電力能源機構框架)
緬甸電力和能源部的發展歷史
自20世紀初以來,緬甸的電力供應系統由1910年法案授權的幾家私人電力公司組成。 1950年,仰光電軌和供應公司裝機量最大(RET&S)為仰光供電。根據1948年的《電力法》,工業部于1951年設立了電力供應委員會(ESB)。1972年,ESB更名為電力公司(EPC)。1975年,工業部分為工業部(1)和工業部(2),EPC隸屬于工業部(2)。1985年,工業部(2)擴大為能源部,EPC成為能源部下屬機構。1989年,EPC改為緬甸電力公司(MEPE)。1997年,電力部成立并設立了電力司、緬甸電力公司、水電司三個機構。2006年,電力部分為電力部1和電力部2;2012年,兩個部門合并為電力部(MOEP),該部門設有三家公司和四家公司。2016年,MOEP電力和能源部與能源部一起組成(MOEE),四家公司和七家公司。
(電力和能源部的變化)
(緬甸電力能源部組織結構圖)
緬甸國家能源政策
2015年12月,緬甸政府出臺了國家能源政策(National Energy Policy)并制定了《緬甸能源總體規劃》(Myan ** r Energy Master Plan)。國家能源政策(NEP)主要目標是通過促進能效節能、國際和私營企業的參與,開發全部可用能源資源,滿足國內需求, 具體如下:
吸引當地和國外投資,促進自然資源的開采和利用;
2.能效節能方案優先;
3.借鑒東盟國家和國際能源定價政策,制定自己的能源價格;
4、制定適合本國、符合東盟和國際慣例的能源標準和規范;
鼓勵私人部門參與或私有化;
6.為增加水力發電、可再生能源、火力發電廠等可行替代能源的發電能力,制定短期和長期目標;
7、通過向鄰國擴大電網和管網,鼓勵區域間能源合作;
8、通過短期和長期計劃確保電力穩定,實現能源獨立;
9.制定能源數據庫,調查國家年度能源需求后制定并實施能源供應計劃;
10.制定能源儲備計劃,確保能源安全 ;
通過建設創新的煉油廠和工廠,制定短期和長期計劃,以滿足國家對石化產品的需求。
據Khin khin Aye女士介紹, 緬甸最近將宣布新的能源政策。新能源政策的重點是:2030年國家通電目標;滿足國內石油需求;考慮環境因素,制定和更新能源市場法律法規;支持東盟標準, 并將2025年東盟能源結構(一次性能源供應總量)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升到23%,這是《2016-2025年東盟能源合作行動計劃》的目標之一。
緬甸電力和能源部目前正在與有關能源部門、地方當局和國會議員舉行磋商,以確保新能源政策與新經濟政策的一致性。
緬甸電力產業總體情況
緬甸現有發電機5 ** 2MW,其中水電裝機3255MW,天然氣發電裝機2175MW,全國通電率為42%,電力供應覆蓋434萬個家庭。
(供電結構)
(電力系統布局)
截至2019年中,緬甸共有水電、燃氣、燃煤發電廠57座,水電裝機占57.7%,天然氣占36.6%。2019年12月4日,《緬甸之光》報道了近年來緬甸的總裝機容量,預計為7005兆瓦。此外,為確保電力安全,緬甸于2014年制定了《國家電力發展規劃》(The National Electricity Master Plan)。按照規劃, 到2030年,緬甸電力總裝機容量將達到28784兆瓦,實現全民通電。
(現有電源)
緬甸現有電站的安裝和分布
緬甸有28個水電站,其中國有23個,私有2個,合資水電站3個,總裝機容量3225MW,計劃每年發電158777.5GWh?,F有燃氣渦輪發電站和蒸汽渦輪發電廠14個,總裝機容量2087MW。
(緬甸現有發電廠分布)
(緬甸現有水電廠)
緬甸現有的輸電線路和變電站
截至2018年10月,緬甸共有9093條輸電路線,主要分布在人口密度高的城市(仰光、內比都等)。).其中230KV輸電路線67條,共2908英里;132KV輸電路線42條,共1368英里;66KV輸電線路258條,共4817英里。
(緬甸輸電線路及變電站分布于2018年10月)
目前,緬甸正在建設5000KV輸電線路及相應配電站希望將北緬甸的水電輸送到緬甸南部。輸電線路總長度為2665英尺。
(緬甸在建500KV輸電線路)
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截至2019年6月26日,緬甸已建成或修復的配電線路共166條.32km,已安裝11350個變電站。
根據《緬甸能源總體規劃2015》, 緬甸最大負荷預計將在2030年達到950WkW,年均增長8.3%??紤]到伊江和薩江水電相繼開發,預計2035年安裝5.5萬臺WkW,有大量的剩余電力可以送到周邊國家。目前,緬甸還沒有與周邊國家的互聯項目,正在規劃建設四條與泰國的電力互聯線路。
緬甸未來需求和供電場景
緬甸自2015年以來一直供不應求,2018年電力供應為3.36GW,需求達到了3.587GW。預計從2019年到2022年,電力需求將保持12%的增長,到2022年,電力需求將達到5%.723GW。 緬甸2018年通電率僅為43%,緬甸政府計劃在2030年前實現全民通電,表明緬甸在電力方面仍有很大的投資潛力。
(緬甸未來電力需求預測)
為了促進緬甸能源清潔的發展,緬甸電力和能源部制定了緬甸國家電力總體規劃(2014-2030),在規劃中設置了三個場景:
1.以國內能耗為目標,2030年總裝機量為28.784GW;
2.以最低資源組合成本為目標,預計2030年總裝機量為28.552GW;
3.2030年總裝機的目標是平衡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利益。.594GW。
1.以國內能耗為目標,2030年總裝機量為28.784GW;
2.以最低資源組合成本為目標,預計2030年總裝機量為28.552GW;
3.2030年總裝機的目標是平衡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利益。.594GW。
(情景1下各電源發電比例)
場景1和2以水電為主, 到2030年,大型水電裝機容量占42%,中小型水電裝機占24%,可再生能源占7%,天然氣發電裝機占17%和9%,煤電裝機占10%和18%。
場景3以煤電為主。在這種情況下,煤電裝機容量的比例將達到33%,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的比例將達到9%,大型水電、中小型水電和天然氣裝機容量的比例分別為6%、32%和20%。目前,已納入規劃的電力工程項目包括火電4.176GW,水電1.961GW太陽能發電項目0.47GW。
(2030年電力供應及裝機容量)
緬甸電力部門的挑戰和應對策略
01電力短缺
緬甸自2015年以來一直供不應求。緬甸水電比例高, 而且旱季是電力需求高峰期,導致電力需求高峰期和低谷期差異大,旱季供電不足。通過觀察每小時發電量,需求高峰期和低谷期相差1GW。緬甸通電率低,阻礙了經濟發展。因此,應注意熱電廠IPP簽署或支付協議,并考慮增加其他方面的發電投資。
02清潔能源資源開發程度不高
緬甸潛在太陽能發電量約為5.2萬TWh/年,風能為365.1TWh/年,水電為108GW。以水電為例,緬甸水電技術可開發46臺GW,目前國內水電裝機只有3臺.225GW,僅占技術可開發量的比例 7%左右, 開發清潔能源資源潛力巨大。
緬甸政府在緬甸的可持續發展計劃是為了克服電力部門面臨的挑戰(MSDP)在中國,能源戰略被設定為通過適當的能源生產組合為居民和工業提供負擔得起的可靠能源。其次,政府將優先考慮最低成本的電力擴展和部門收入的潛在融資,并確保對自然環境和當地社區的負面影響最小。
03國家電力總體規劃基本政策
緬甸國家電力總體規劃基本政策包括三個方面: 確保能源安全,減輕緬甸的財政負擔,考慮環境和社會因素。
1.確保能源安全
確保一次性能源安全對實現緬甸穩定的電力供應至關重要。由于緬甸可再生能源豐富,國內能源的使用將優先考慮。緬甸政府還計劃進口天然氣和煤炭等一次性能源,以確保電力供應的可靠性。
2.減輕緬甸的財政負擔
短期內,電力發展可能導致發展效率低下,增加國家財政負擔,降低緬甸居民生活水平,阻礙經濟發展。然而,從中長期來看,國家電力發展計劃可以減輕財政負擔,使消費者負擔得起,生產者也可以從中獲利。
3.考慮環境和社會因素
除了全球環境變化的因素外,還必須考慮電力開發區的自然環境,以實現緬甸的可持續發展。
編輯: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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